新闻中心

驾校新闻

你所在的位置:首页 > 驾校新闻

温馨提示 | 注意啦!驾校未备案,将被责令停训“熄火”
发布者:路正驾校   发布时间:2023-09-11   字体:

 请各驾校认真学习通知要求:
1、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已过期的驾校不得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活动
2、严格按照公安交警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科目三培训。
3、教练员严禁酒后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不得脱岗教学。
4、严格落实教练车辆技术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检验检测不合格(含未在有效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教练车进行培训教学活动。

请务必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教练员加强落实!!!

上一条:高三同学专属VIP+班 | 金榜题名时,成都路正驾校学车日
下一条:四川成都路正驾校增驾B1 B2 A1 A2大车培训驾证招生活动特惠啦
【打印】 | 【关闭】
友情链接

驾校一点通   成都中英文域名空间   活动房   成都网站推广   四川活动房   手手靓   蜀象地板   成都星空艺术学校   成都食品包装设计   成都木地板加盟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   成都活动房   四川木地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