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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科目二场地考试规则考前必看
发布者:路正驾校   发布时间:2012-09-10   字体:

路正驾校是每周五早上9点左右放名额,预约名额网址:http://www.scjj.gov.cn:8635/ 
1、桩考一次通过的,场地考试有二次机会;桩考二次通过的,场地考试一次机会。
2、成都科目二场地考试包括七个小项目,必考项目有侧方停车位、坡道起步与定点停车,电脑机选项目有1个,剩余的单边桥、连续障碍、限宽门、起伏路、直角拐弯其中之一。
 科目二场地考试各项目扣分标准:
 场地考试为电子监控 满分100分 80分以上合格 80分以下不合格
 侧方位停车:车辆在不碰、不擦库位桩杆、车轮不轧、碰车道边线,库位线的情况下,通过一进一退的方式,将整车移入右侧库位中。
  科目二考试侧方位-----评分标准:
  1、车辆在入库停止后,车身出线,不合格。
  2、碰擦桩杆,不合格。
  3、行驶中轮胎触轧车道边线,扣10分。       
上坡路定点停车与坡道起步:驾驶人应通过视觉和感觉及时判断坡道的陡坦、长短及路宽等道路情况,采取恰当的操作方法,控制车辆平稳停车和起步。做到方向、制动、离合器三者配合准确协调。
  科目二考试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评分标准:
  1、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出50厘米,不合格;
  2、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不超出50厘米,扣20分;
  3、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30厘米以上,扣20分。
  通过单边桥:驾驶人要正确掌握方向,将甲、乙两桥分别用左、右两轮轧于轮下,平稳顺畅通过。
通过连续障碍:该路段设置六块圆饼,用一档车速将车骑于圆饼之上通过,车轮轨迹不得碰、擦、轧圆饼。车轮轨迹不得超、轧两侧路边缘线。科目二考试通过连续障碍-----评分标准:
  1、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不合格;  2、车轮驶出边缘线,不合格;
  3、车轮轧路边缘线,每次扣20分;  4、轧一个园饼,扣20分;
  5、碰、擦一个园饼,扣10分;
 通过单边桥:驾驶人要正确掌握方向,将甲、乙两桥分别用左、右两轮轧于轮下,平稳顺畅通过。
  科目二考试单边桥-----评分标准:
1、其中有一车轮未上桥,每次扣20分。
2、已骑上桥面,在行驶中出现一个车轮掉下桥面,每次扣10分 
  曲线行驶:车辆从弯道的一端驶入,减速换档,以低档低速从另一端驶出,行驶中不得挤压路边缘线,方向运用自如。
 直角转弯:用低速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一次不停车完成车辆可以由左向右或由右向左直角转弯通过。
  科目二考试直角转弯-----评分标准:
  1、车轮触轧突出点或者驶出边缘线,不合格  2、车轮轧道路边缘线,每次扣20分
  3、借助倒车完成,每次扣10分
   限速通过限制门:车速控制不低于20公里/小时,将车辆从三门之间穿越,不得碰擦门悬杆。
  科目二考试限速通过限宽门-----评分标准:
  1、时速低于20公里/小时通过,不合格;
  2、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不合格;
  3、每碰擦一次限宽门悬杆,扣20分;
  起伏路驾驶:在障碍物前20米内制动减速,慢慢通过,保证车辆平稳安全地通过障碍。
  科目二考试起伏路驾驶-----评分标准:
  1、通过起伏路面时,车速控制不当,车辆严重跳跃,不合格;
  2、通过起伏路面前不减速,扣10分;
  3、通过起伏路面前过早减速,扣5分;


互联网自助预约告知
欢迎使用四川省驾驶证申请人互联网自主预约考试系统!本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1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558号等规定进行设置。使用本系统前,请认真阅读以下说明,并按照要求进行自主预约,以免给您的考试带来不便:
一、本系统只支持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简称“科目二”)、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简称“科目三”)的预约。考生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简称“科目一”)合格后,方可使用本系统进行下一科目的预约。预约顺序按照“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
二、已预约成功的考生,未按照预约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视此次考试成绩为不合格。根据上述有关文件规定,同一考试科目两次考试不及格的,须重新缴纳考试费;“科目二”或“科目三”考试两次考试不及格的,须在20日后方可重新预约。
三、已预约考试的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可以选择重新预约。新的预约应在本次预约日期的一周后方能进行,但距离考试前仅2个工作日的,则系统不接受重新预约。系统接受更改预约日期的次数只有2次,请慎重选择。
四、预约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预约凭证电子文档,考生可下载保存或直接打印。该文档记载了考试时间、考场地点、考试科目、考试场次等重要信息,应妥善保存,以免遗忘。
五、参加“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时,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科目三”考试时,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外,还应当携带本人的相关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包括:
1、初次申领:申请表、体检表、身份证明复印件、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属电子信息的除外)。
2、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表、体检表、身份证明复印件、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培训记录、驾驶证原件。未携带规定资料、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时应当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考场规定,依序参加考试。凡扰乱考场秩序或考试作弊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据治安管理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966669

成都路正驾校

电话:13808073773 ;18980666736  联系人:李师
在线咨询QQ:1738214795

车友QQ群号:1898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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